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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學員須知(111年10月13修訂)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組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28
  • 資料點閱次數:4061

壹、報到

臺北院區學員須於研習期間上下午課前30分鐘內,至各班期上課教室持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e等公務園」APP並簽到;或身分證使用刷卡機到,逾時者須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特殊班期則依該班期之研習通知辦理。

貳、上課時間

原則為每日910分至12時,1340分至1630分,計6小時,實際上課時間以本學院公告之各班期課程表為準。特殊班期則依該班期之實施計畫辦理。

參、差勤

一、學員請假應先填寫請假紀錄單,必要時連同證明文件,送交班務人員後,方得離班。

二、學員在參訓期間請假,應扣除其請假時間之學習時數認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退訓:

()訓期1週以下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四分之一。

()訓期超過1週,在2週以下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五分之一。

()訓期超過2週者,請假超過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

()混成學習或其他特殊班期依其實施計畫規定,已達退訓標準者。

三、准假權責:

()請假在6小時以內者,由班務人員核准。

()請假超過6小時者,由辦班組室主管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特殊班期之准假權責,依其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四、學員參訓期間之請假及退訓紀錄,由本學院併同學習時數認證上傳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供其服務機關參考,並按月彙整學員請假及未到訓名單通知各主管機關。

肆、學習評量

學員參與辦理課程測驗之班期,如未於規定時限內通過測驗標準者,本學院不發給學習時數認證。

伍、問卷填答

   學員請於結訓當日22時前登入e等公務園」APP填答研習滿意度問卷及講座滿意度問卷。

陸、用餐

一、用餐時間:

()早餐:7時至840分。

()午餐:12時至13時。

()晚餐:18時至19 (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二、用餐規定:

()年度訓練實施計畫班期:研習期間僅供應午餐。經核准住宿者,以全日供膳為原則,惟開日早餐、結訓日晚餐及例假日均不供膳;另經核准前1天住宿者,得供應開日早餐。

()年度訓練實施計畫已註明不供餐班期,依其規定辦理。

()()辦班期及特殊班期依核定實施計畫或核准辦理,天然災害期間另依本學院天然災害期間學員事務處理事項辦理。

三、用餐方式:

()早餐於福華國際文教會館(以下簡稱會館)1樓恬園餐廳或指定地點使用,請於840分前攜帶身分證於餐廳入口處服務檯刷卡後用餐,逾時不供應。

()午、晚餐以團體桌餐或餐盒等方式提供。

柒、住宿

一、學員有下列情形,得由本學院臺北院區提供住宿:

()依課程性質需住宿者。

()遠道者(服務機關所在地距離本學院臺北院區30公里以上)

()行動不便者(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因其他特殊需要並經本學院核准者。

二、住宿學員於每週一至四晚上由本學院提供住宿,結訓日及跨週班期當週課程結束當日不供宿。

三、遠道需於開日前晚先行住宿者,應事先申請並經核准,始提供提前1天住宿;另開日第1節課為下午者,不提供提前住宿。

四、經核准提前1天住宿者,請攜帶身分證於當日15時至24時前至會館1樓大廳櫃檯辦理住宿手續,逾時本學院將不提供住宿。開當天住宿者,請於當日15時至18時辦理住宿手續,逾時亦不提供住宿。住宿學員請於結訓當日1330分前辦理退房手續,並得洽會館1樓大廳櫃檯協助提供行李寄放服務。

五、學員住宿以單人房為原則,惟遇本學院臺北院區訓練量較大時,本學院得視實際需要調整,安排學員2人住宿1間雙人房;學員申請住宿友善套房,需為以輪椅行動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為限,友善套房不足時,得安排雙人房。離島學員跨週上課,需於週五、六自費住宿者,可洽本學院臺北院區班務人員代向會館訂房。自費住宿學員於入住時主動告知會館其學員身分,則得比照住宿學員於1330分辦理退房。

六、結訓時應至會館1樓大廳櫃檯辦理退房手續,如有未完成手續而逕自離去時,則本學院將函請服務機關()辦理。

七、住宿期間有任何需服務事項,或非辦公時間如遇緊急事情須處理時,請洽會館1樓大廳櫃檯辦理。住宿期間並請遵守會館住宿相關規定事項。

捌、附屬設施

一、自學中心

()位於住宿棟4樓,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四11時至21時,週五11時至1930分,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如因訓練業務特殊需要,得專案延長開放時間,其餘開放時間如有異動,將於3天前公布周知。

()進入自學中心請攜帶身分證,學員於研習期間可辦理借書,借書冊數上限為10冊,於結訓日自學中心閉館前須將圖書全數歸還,逾期未歸還者將洽請服務機關()協助催還。

()其他相關規定詳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自學中心使用須知」。

二、哺集乳室:位於教學棟5樓,如需使用請至301教學資源室填寫申請表,並交至3樓會議中心工作室辦理登記使用。其他相關規定詳見會館哺()乳室使用須知。

三、商務中心:位於住宿棟3樓,開放時間為每日7時至22時。學員請憑身分證刷卡進出,免費使用開架上之視聽媒體光碟、閱讀書刊及電腦上網服務,並請依會館商務中心使用須知辦理。

四、停車場:位於地下23樓,請依交通位置圖所示,由辛亥路入口處進出,研習期間請憑身分證至地下2樓停車管理室確認身分並報車牌號碼,停車管理室人員設定後,即可於15分鐘內開車離場。因車位有限,仍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五、休閒中心:位於教學棟地下1樓,設有游泳池、按摩池、健身房、桌球、撞球等各項休閒設施,學員免費使用時段為6時至8時、12時至1330分、1630分至1830分,使用休閒設施請著適當服裝並憑身分證至休閒中心櫃檯刷卡,離場時亦同。住宿學員之使用時段,另得比照會館一般住宿房客使用時段之規定。

玖、學員注意事項

一、為保護學員個人資料,學員所填具之個人資料,本學院僅限於訓練研習相關業務需要及公務員學習時數登錄等目的所需之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除在符合法律規定之情形或經學員同意外,不作為其他目的利用。

二、為應相關行政資訊作業啟用,學員於研習期間請攜帶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及身分證,以利辦理學員報到、問卷填答、學習評量、用餐、住宿、停車、自學中心、商務中心及休閒設施使用。

三、如有特殊飲食習慣者,請於報名時登記。

四、研習上課時間不得進入自學中心、商務中心及休閒設施。

五、課程進行期間,學員之手機請調整為靜音;研習期間如需聯絡學員請撥學員專線:(02)836913996232,傳真:(02)83695808

六、為顧及個人衛生及配合環保政策,研習期間請自行攜帶水杯,並自備環保資料袋,俾攜回研習資料。

七、貴重物品請自行妥為保管,遺失恕不負責。

八、學員在研習期間,如有緊急事故、生病或其他需服務事項,請隨時洽詢班務人員協助解決。

九、本學院臺北院區提供全區無線網路服務,研習期間請參閱各教室公告資訊或由班務人員提供帳號及密碼,學員亦可使用自學中心或商務中心電腦上網。

十、各研習班期如有學員須特別注意事項,另詳各班期研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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