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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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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院區接受委託訓練收費標準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 專業訓練組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8
  • 資料點閱次數:14406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接受委託訓練費用明細表(每班40人以上)

項  目

單位

金 額

說 明

總費用
A=B+C

住宿班各項費用每人每日970元;
不住宿班每人每日745元。
各班收費標準依每人每日費用計算。
含訓練事務費、行政管理費及講師鐘點費。

訓練事務及行政管理費

用途:
◎ 伙食費。
◎ 學員教育用品及教材資料費。
◎ 水電、瓦斯、油料、電信、網路、有線電視、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等消耗費用。
◎ 講座及相關人員接待。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環境清潔維護、保全及工作人員差旅費、加班費等所需費用。

講座鐘點費

本項金額依所排課程節數(每節為50 分鐘),依外聘(2,000元/節)、內聘(1,000元/節)性質計算。
每日上課時數原則6小時,每門課程以安排1位講座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增加上課時數、講座或助教,需加收費用。

備註:
1、以上經費不含額外項(如外埠參觀、額外租用設備、代購書籍、聚餐、彩色影印等)。
2、開班後表內各項目金額如有增減,由本學院自行調整勻支
3、委訓機關安排工作人員隨班,每班以2人為原則。如超過2人,按超過人數加收住宿費及伙食費。
4、講座交通費部分,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相關規定,原則上由本學院支給外聘講座交通費;內聘講座交通費請由委訓機關出差旅費報支(以委訓機關立場認定內外聘講座)。
5、本表將同步公布於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接受委託訓練費用明細表(每班未滿40人)

項  目

單位

金 額

說 明

總費用
A=B+C

含訓練事務費、行政管理費及講座鐘點費

訓練事務及行政管理費

以各班研習天數及有無住宿計算:
1日班:住宿班 ( 30,140 元)、不住宿班 ( 20,140 元)
2日班:住宿班 ( 60,280 元)、不住宿班 ( 40,280 元)
3日班:住宿班 ( 90,420 元)、不住宿班 ( 60,420 元)
4日班:住宿班 ( 120,560 元)、不住宿班 ( 80,560 元)
5日班:住宿班 ( 150,700 元)、不住宿班 ( 100,700 元)
餘依此類推。
本項費用不因學員數不同而異;如不足支應開班所需費用,則依實際超支部分另加收費用
用途:
◎伙食費。
◎學員教育用品及教材資料費。
◎水電、瓦斯、油料、電信、網路、有線電視、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等消耗費用。
◎講座及相關人員接待。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環境清潔維護、保全及工作人員差旅費、加班費等所需費用。

講座鐘點費

本項金額依所排課程節數(每節為50 分鐘),依外聘講座(2,000元/節)、內聘講座(1,000元/節)性質計算。

備註:
1、以上經費不含額外項(如外埠參觀、額外租用設備、代購書籍、聚餐、彩色影印等)。
2、開班後表內各項目金額如有增減,由本學院自行調整勻支
3、委訓機關安排工作人員隨班,每班以2人為原則。如超過2人,按超過人數加收住宿費及伙食費。
4、講座交通費部分,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相關規定,原則上由本學院支給外聘講座交通費;內聘講座交通費請由委訓機關出差旅費報支(以委訓機關立場認定內外聘講座)。
5、本表將同步公布於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接受委託訓練費用明細表(遠距同步教學)

項  目

單位

金 額

說 明

總費用
A=B+C

含訓練事務費、行政管理費及講座鐘點費。

訓練事務及行政管理費

以各班研習天數計算(上課時數至多6小時、每班學員人數至多50人):
1日班:10,000元
2日班:20,000元
3日班:30,000元
餘依此類推。
本項費用不因學員數不同而異;如不足支應開班所需費用,則依實際超支部分另加收費用。
用途:
◎水電、瓦斯、油料、電信、網路、有線電視、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等消耗費用。
◎講座及相關人員接待。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環境清潔維護、保全及工作人員加班費等所需費用。

講座鐘點費

本項金額依所排課程節數(每節為50 分鐘),依外聘講座(2,000元/節)、內聘講座(1,000元/節)性質計算。

備註:
1、以上經費不含額外項。
2、開班後表內各項目金額如有增減,由本學院自行調整勻支。
3、委訓機關安排工作人員隨班,每班以2人為原則。如超過2人,按超過人數加收住宿費及伙食費。
4、委託訓練機關應確認講座及助教熟悉且能獨立使用本學院指定遠距教學軟體,如講座無法獨立使用本學院指定遠距教學軟體上課,委託訓練機關應安排助教1人協助教學。
5、課程中如需安排學習成果評量、測驗等,由委託訓練機關自行辦理。
6、講座如至本學院上課,以使用南投院區場地為原則,使用臺北院區場地如需增加訓練經費,由委託訓練機關負擔。
7、本表將同步公布於本學院全球資訊網。

附件下載

  • 委訓費用明細表3種-114年起適用-核定發布版. 委訓費用明細表3種-114年起適用-核定發布版
  • 委訓費用明細表3種-114年起適用-修正處反紅版. 委訓費用明細表3種-114年起適用-修正處反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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