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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計畫

  • 發布日期:
  • 發布單位: 綜合規劃組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3
  • 資料點閱次數:436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102年度「地方治理標竿論壇」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102年度訓練計畫。
貳、目的
為協助各地方政府解決因區內地方資源與建設不易協調或配合的問題,超越不同範圍的行政區域或專業領域,建立以功能為導向的治理體制,並配合縣市治理需求,搭設資訊分享平台,以跨域共學方式,思考發展知識產業。
參、主辦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肆、協辦機關: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伍、研習主題:單一縣市或跨縣市(跨域)地方治理相關議題或制度。
陸、案例內容:
一、案例遭遇困難到成功之成長歷程及經驗分享;或101年度未入選案例,其至102年度之成功成長情形。
二、案例撰寫時,由本中心提供撰寫格式供縣市參考。(格式如附)
柒、辦理方式:
一、將全國各縣市分為五個區域辦理,各區縣市:
(一)第一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二)第二區: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三)第三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第四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
(五)第五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二、案例評選:
(一)採分區評選。
(二) 以跨縣市(或跨領域)案例、曾遭遇困難之案例優先入選。
三、獲選案例於論壇開辦前,由本中心開設案例撰寫工作坊,聘請講座指導縣市撰寫,並視經費情形,於案例獲彙編為專輯後酌給撰稿費,以資鼓勵。
四、採跨區調訓,以辦理區域為調訓主體,並分配部分名額供其他區人員報名參加,以達跨域交流目的。
捌、辦理場次:每一區至少辦理1場次,預計辦理7場次。
玖、研習日程:
一、每場次辦理天數1天,研習時數5小時。
二、研習議程:
時間
議程
主持(講)人
09:00~09:30
報到
 
09:30~09:40
主持人致詞
議題主管機關代表、人事總處代表
09:40~10:40
案例一經驗分享及專家學者建言
案例分享報告人
專家學者
10:40~10:50
休息
 
10:50~11:50
案例二經驗分享及專家學者建言
案例分享報告人
專家學者
11:50~13:00
午餐
 
13:30~15:30
實務參訪或分組討論
 
15:30~16:20
綜合座談
 
16:20~
賦歸
 
拾、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各區及跨區縣市相關業務人員。
二、與議題相關之中央主管機關人員。
三、每場次120人。
拾壹、分工事項:
一、本中心:計畫擬訂、經費籌措、調訓學員、講座遴聘接洽、教材印製、文具紙張供應,以及各項統籌協調工作。
二、協辦機關:協助研習場地之洽借、教學設備之提供、學員報到、講座接送、參訪車輛租借,以及其他行政支援工作。
拾貳、成效評量:
一、藉由開放性問卷問題填答,蒐集學員參加標竿論壇心得感想或建議事項。
二、於研習結束半年或一年後,抽樣調查學員之研習成效。
拾參、研習擴散:
一、 將活動過程拍攝成DVD,擴大影響層面。
二、 將入選案例編輯成冊,送有關單位參考運用。
拾肆、本項訓練視辦理場次提供參加研習學員中餐(80元/人)及茶水費(20元/人),但不提供住宿。
拾伍:經費來源:辦理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中心102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陸、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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