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院區
會議室提供: 2支麥克風、電動螢幕、報到桌、飲用水、白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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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1. | 場地布置及相關使用規定請詳見「會議場地使用須知」。 |
2. | 前瞻廳與卓越堂無白板提供。 | |
3. | 卓越堂提供基本場燈與音響,特殊燈光音響需由客方自備,並請自備發電機。發電機需放置於指定位置。舞台若有大型布置,請自備地毯墊於舞台上,以免刮傷櫸木地板。 | |
4. | 403教室為數位科技教室,提供短焦投影機1部及液晶電視等教學設備。 |
【附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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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樓與4樓教室週一至週五(8:00-18:00)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保留使用。 可承租時間:週一至週五 18:30-21:30。週六及週日 8:30-12:00、13:30-17:00及18:30-21:30。 |
2. | 公務機關場租可享定價8折優待(含單槍投影機1部免費使用,筆電需自備)。 |
3. | 各項會議與宴會禁止攜帶食品、飲料(如茶包或咖啡包)等外食。 |
4. | 卓越堂與前瞻廳布置費用按定價收費;若布置當天逾22:00,則每小時加收8,000元。 |
5. | 會議室提供桌椅數量以價目表所列最高座位數為限;若需追加桌子每張收費100元,椅子每張50元。 |
其他詳細資訊請詳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並請洽福華國際文教會館。電話:77122323轉2108或2018;傳真:77122333;電子郵件信箱:sales-ih@howard-hotels.com.tw |
會場使用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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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會議所需要之任何餐飲限由本會館提供,不可攜帶外食(含咖啡包或茶包等)。 |
2. | 嚴禁攜帶違禁品、易燃物、易爆炸物等危險物品進入本會館。 |
3. | 請自行保管個人之物品,本會館恕不負責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 |
4. | 會議舉行日若需布置文宣海報等,需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本會館同意後方可張貼。本會館除已規劃之地點外,嚴禁於任何區域之牆面進行黏、貼、釘、掛或放置任何布置物等。若有任意張貼或布置等,本會館有權將其撤除,若於撤除時不慎毀傷,本會館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5. | 有關會議海報等文宣物放置區域,本會館規劃之地點如附件。 |
6. | 承租者應於當天會議結束30分鐘內清理會場所有布置物完畢。若逾期限,視同承租者放棄布置物,本會館有權丟棄並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7. | 嚴禁使用任何特效物品,例如:爆竹、爆點(破)、碎彩紙、粉末狀物品、噴膠、煙霧、煙火等。 |
8. | 禁止任何活動於本會館租用場地範圍外散發宣傳品及進行促銷之活動。 |
9. | 租用本會館之前瞻廳及卓越堂,未經本會館現場工程人員許可,嚴禁自行操控任何設備,若造成毀損,承租者需照價賠償。 |
10. | 承租者及其承包商應自視需求投保相關保險,任何施工或活動進行中所造成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或不當影響等其他後果,概由承租者負責。 |
11. | 本會館除指定之地點外,全面禁止吸煙、嚼食檳榔及舉行違反善良風俗之活動。 |
12. | 會議期間承租者布置之展覽品與相關設施請承租者妥善管理維護,本會館不負任何保管維護之責。 |
13. | 與會人員不得將自行車及機車恣意停放於人力學院周邊人行道,以避免有阻礙行人通行之情形發生。自行車及機車建議可停放位於辛亥路上之機車停車格內。 |
其他詳細資訊請詳見「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並請洽福華國際文教會館。電話:77122323轉2108或2018;傳真:77122333;電子郵件信箱:sales-ih@howard-hotels.com.tw |